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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与西安市莲湖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共建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

作者:社会科学部
来源:社会科学部
发布时间:2020-12-16 15: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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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与西安市莲湖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共建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

作者:社会科学部 来源:社会科学部 发布时间:2020-12-16 15:52:53 点击数:

1216日,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与西安市莲湖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共建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挂牌仪式举行。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韩曼,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欧阳静、书记年亚贤、副院长张亚军,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培全、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杨正文、调解协会秘书长陈力丁,莲湖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穆冰玮等出席挂牌仪式,并现场见证了实践教学基地的签约与揭牌活动。

   刘培全副局长在致辞中指出,西安市莲湖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是西安市莲湖区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正部分,成立以来在便捷快速服务人民群众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显著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成效。莲湖区交调委建立的“三调联动”多元化解机制是一大创新,有效化解了大量的交通矛盾纠纷,极大地缓解了交警部门的工作压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莲湖区交调委与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双方携手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可以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交通调解委员会各自专业优势,进一步拓展了人民调解作用空间,有效推进了大学生普法教育开展。

   欧阳静院长认为,实践基地的成立为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与西安市莲湖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建立起了互通的“桥梁”,拓展了我校思政课教学的实践空间,未来的现场教学必能有效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增强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让学生真正在实践中获得成长。 此外,我们通过双方的合作,也为我们搭建了一个研究、交流、发展的坚实平台,不仅可以推动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发展,还将形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和普法教育的成果。年亚贤书记也表示,教学实践基地的建立不仅丰富了思政课教学实践内容,同时也将进一步拓宽我校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渠道。

   仪式上,双方就共建法律实践教学基地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达成协议,为双方的进一步深度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刘培全与韩曼共同揭牌,见证陕西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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